第16章 岂曰无衣 与子同袍

九月底的秋风带了几分萧瑟,山里的气温在每一个日起日落里骤然下降,院里满池的清荷恍若一夕凋谢,垂着青黄的干枯瓣,那笔直挺立的青色荷杆也怏怏垂落,偶有几只林鸟点过,碰得枯荷摇摇欲坠。

一夜好似进入萧瑟,尤其身处山林之中,当绿叶变黄,漫山的枯叶整日在秋风里,环着山林起起落落。

自前几日,林清晏暗地里处置了几个林言钧安插进来的暗桩之后,晏园上上下下,整个气氛都十分肃杀。

林清晏也变得格外忙碌,日日都在书房待到深夜,每天顶着一对青黑疲惫的眼睛,就连霍恺那厮也三天两头往晏园跑,那一对熊猫眼和林清晏不相上下,甚至有时吃着吃着饭就端着碗闭上了眼睛。

这些事,林清晏从没想过瞒着温酒,偏生温酒把自己关在工作室里做扇子,两耳不闻窗外事,连家里的花匠和佣人被换了都不知道,她甚至连问都没有问一句。只是在他们提及林言钧这个名字的时候,总不自控的皱眉,甚至溢出一些厌恶与仇视。

近来,温酒由于天气突变,有些感冒,夜里容易失眠多梦,总是难以入睡。

窗外大片的树枝被秋风刮得四处仰倒、张牙舞爪,温酒在床上来回翻了好几遍,终是一骨碌坐了起来,撑着晕乎乎的脑袋下了床。屋里刚一有动静,门外就响起来猫爪子挠门的声音。

这些日子,乌檀都是在温酒门外睡的,但凡屋里有一点声响,这只肥猫就像是突然惊醒一般,睁着一双幽幽竖瞳开始挠门。

甫一开门就对上乌檀精亮的一双猫眼,她蹲身抚了抚胖猫的脑袋,霎时间那胖猫的眼神就变得温和无比,还十分娇气的在她掌心里磨蹭。

温酒把乌檀放回它暖烘烘的猫窝里,它也就顺着力道蜷成一颗大汤圆,喵呜喵呜睡了过去。

楼下厨房里温着银耳粥,一勺下肚,五脏六腑都舒适起来,暖意从胃里升腾到了四肢。望着二楼书房的灯仍亮着,门缝里透出暖黄色的光,在深夜里一丝丝一缕缕显得孤傲又倔强,半晌,她长叹一声。

端了夜宵上楼,在书房门口犹疑了一会儿,还没来得及敲门,就听见屋里传来声音,林清晏清灵的嗓音在夜里越发显得朗润。

“进来吧。”

温酒推门进去,站在门口,有些局促,端着碗的指尖有些发烫:“我,来给你送宵夜。”

她极少做这样主动的事情,起初对他是冷眼旁观,后来两人关系缓和下来,也总是林清晏在照顾她,如今不过是夜里端一碗宵夜,就让她有些不自在。走进书房的时候,心跳倏地快了几拍,乱哄哄的脑子丝毫想不起刚刚在楼下,那有些担心有些关切的心情。

屋里桂花香气浓重,熏得她有些面红脑胀。

林清晏揉了揉眉心,起身过去接她,大掌捂了捂那张素白的脸蛋,静如水的夜里他突然一声轻笑,还残余着疲惫:“有些烫。”

调笑意味浓重,温酒本就不自在,闻言狠狠瞪了他一眼,把托盘往他手里一放,转身就要出去。

“唉唉,开个玩笑,过来,陪我坐会儿。”

林清晏赶紧撒开一只手拉住她。

“好不容易盼来你给我送次宵夜,自然是要好好品尝。”说着,放了碗,拉着温酒并排坐在书桌后面。

林清晏吃饭是从小在林家受过极为严苛的训练,勺不碰碗,慢条斯理,连吞咽都没有声音。

温酒扫了一眼书桌,密密麻麻的资料文件,就那样大喇喇的摊开放在她的面前,林清晏手里的势力,和已知的林言钧手里的势力,明里暗里的争斗手段。

纸上勾画着几个名字,一一被划去。

“我以为你把我留在身边是给你当挡箭牌用的,却没想到到如今,倒成了包袱。如果是司韶,应该会在你出手之前就帮你处理好了这些事。”眉眼清淡,黑色的瞳仁里深不见光,温酒随手拈了张纸。

“司韶?”勺子停在半空,林清晏有些摸不准这话里的意思。

“我第一次见到她,她的眼里有审视,有疑惑,还有一点点的嫌弃和不悦。康伯对她大加赞赏,我自顾猜了猜,想来她的作用原本就应该是为林太太这个位置准备的,不过被我半路截了胡,还以为我会是你多大的助力,临到了,却还是累得你自己负重前行。你看,你是不是自找苦吃?”

温酒话里没有酸意,清清凉凉的嗓音,听不出情绪,也是个伪装的高手。

“叮”的一声,勺子落进碗里,素瓷相碰。

“吃醋了?”林清晏转过头,凑近了,对上那一双漆黑的眼睛。

“胡说八道什么。”温酒别开脸,身子微微后仰。

林清晏却跟着那双眼,逼她直视自己,也将自己眼底的一切真真切切展露出来。那眼神太过复杂,一眼看去,就能觉出满腹的疲惫与孤寂。

“阿酒,我是个人,我不是一个机器,我希望有人能够陪着我走完这条路。林门子嗣自相残杀,从来都不是我愿意面对的事,司韶是我被逼至穷途末路后的最后一招棋,也是我最无可奈何的选择。

“她是军人出身,一直把我当做她的上级,服从命令是她对我的态度,她逾越不了她的身份和心理,无法拿最坦荡最自然的情绪面对我。所以,对我来说,她是我的下属,无论我们之间发生什么变化,这一点都不会改变。

“而我却不希望这样过一生,我希望有人能够打我骂我,亲我爱我,我希望我能拥有的是生活,而不是让那些权谋争斗变成我的生活。我不能永远都是林家的林清晏,我希望自己只是林清晏,所以你一出现,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你,因为即便你讨厌我,防备我,都是你最真实的情绪。

“我面对你,不需要伪装,不需要控制,我始终是自私的,也是亏欠你的。”

窗外一阵鸟惊,扑扇翅膀的声音在寂静的山林里显得格外响。

时至今日,亏欠二字在温酒看来,已经不知该如何评说了。他们之间始于一场荒谬的交易,却无法否认,这也是她半生以来最安稳和乐的时光。

“我没有怪你的意思,我只是觉得选我你大约是亏了。”温酒呶了呶嘴,菱唇微红。

林清晏坐正,伸手过去握她的手,小小的一个拳头,总是在紧张的时候蜷成一团。

“我们之间,是在相互保护,我保护你,可是阿酒,对我来说,你也是在保护我。你不是我的包袱,你是我最强大的铠甲,我们林家三房所有人都将活在你的庇护之下。”手掌收拢,把那个小拳头紧紧收在掌心,“将来的路,我们总归是要一起走的。”

温酒一阵恍惚,她从小听过很多的话。

母亲说:阿韵,未来的路你要自己走下去。

温姨说:没有人会陪你一辈子,即便是最爱的人,到最后都会分离。你必须学会一个人忍受寂寞,忍受痛苦,忍受折磨,忍受一切必须要忍的。

她在颠沛流离里长大,在自己舔舐伤口的孤独里生活,她的生命里路过过很多人,善恶都有,老弱都有,到最后,死的死,伤的伤,她一直都是形单影只地走着,挣扎着。

可现在,却有人说:将来的路,我们总归是要一起走的。

岂曰无衣,与子同袍。

大约是世间最大的诱惑和幸运。

对温酒来说是如此,对林清晏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。

林清晏掌心的拳手动了动,松了力道,缓缓张开,然后反手握住了那张柔软的大掌,力道由轻渐重,到最后死死地攥住大掌,仿佛用尽了力气。

指尖掐进了林清晏的皮肉里,染上点点的红色。

另一只手掌覆了上来,带着让人不由自主放松下来的温度和温柔,双掌合十,将那只手缓缓包裹住。

“好了好了,不早了,吃完宵夜,该回去睡觉了。”拍拍她的手,林清晏坐直了身子,端起碗喝粥。

温酒伸手过去拦:“凉了,我去给你换一碗。”

林清晏笑道:“没关系,这可是你第一次给我送宵夜,可不能剩,下次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呢。”

却不知这玩笑似的一句话,就让温酒给他送了半辈子的宵夜。

搁了碗勺,林清晏拉着温酒起身:“走,回去睡觉了。”

原以为是各回各屋,各找各床,却未曾想,林清晏就这么顺理成章的跟着温酒上了三楼,进了屋。

温酒坐在床沿边上仰头看他:“你该回去睡了。”

门外乌檀伸着脖子往屋里懒懒看了一眼,复又盘起身子睡了过去。

林清晏蹲下身给温酒褪了拖鞋,又扶她躺下,被子提到下巴,肩膀处都掖得严严实实,最后只剩温酒的脑袋露在外面。一张素白的脸衬着她漆黑的发,又染着模糊暖橙的灯光,就像是灯下的白瓷一般莹润光洁。

“你最近睡得不好,精神差,我守着你。快睡,睡着了我再走。”他坐在床边垂头哄她,修长的手指从发际滑过,轻轻柔柔,捋开几根碎发。

温酒眨眨眼,随即释怀地笑了,微微侧过身,闭上了眼睛。浓密的眼睫覆下一层薄薄的影子,看上去乖巧得让人心口发软。

他一只手放在被子上,隔着被子轻轻拍打。

许久,乌檀迈着步子从门外走进来,歪着脑袋“喵”了一声。林清晏竖起食指“嘘”了一下,然后俯身在那张微红的唇瓣上轻轻一碰,玉兰香盈满鼻尖,床上的人眉眼安宁,而他的内心也是从未有过的宁静和喜乐。

这样的夜,今后还会有无数,只一想起,便是巨大的满足。

第二日晨起,秦歌一大早就风风火火来了晏园,正遇上康伯在准备早餐,十分不客气的顺了一顿早饭。

林清晏刚下楼,就看见秦歌满嘴食物,扯着纸巾一个劲的擦嘴,妄图毁灭偷吃的证据。正擦到一半,福至心灵般抬头一看,呆愣半晌露出一个极为谄媚的笑,嘴里还包着半个小笼包。

“林老师,早上好啊!”手挥得跟个招财猫似的。

“一大早逮着一只小老鼠偷吃我的早饭,你说我好是不好。”说着接过佣人递过来的温水,喝下暖胃。

“我这不是忙着给师母准备衣服嘛,实在是太忙了,忙得连早饭都来不及吃。看在我这么敬业的份上,连顿早饭都不让我吃,回头我可要向师母告状。”秦歌咽下半个包子,得意地摇头晃脑。

她可早就发现了,只要把温酒搬出来,天大的事都能挥挥衣袖略过去,何况是这样的小玩笑。

却恰逢温酒趿着拖鞋下楼,乌檀慢吞吞跟在她的脚边。

听见这番话,温酒不由得笑出声,秦歌是个讨喜的姑娘,光是听着软软甜甜的声音就觉得俏皮。

秦歌听见笑声,眼睛一亮:“师母,早上好!”

站在楼下仰头去看温酒,笑得见牙不见眼。

林清晏回头,伸手去扶她:“起了,怎么不多睡会?”

“睡好了。”

“喵。”乌檀也跟着舒服地叫了一声,表示自己也睡好了,该投食了。

秦歌站在楼梯口等他们下楼,猴似的蹿到温酒身边,亲热地挽住她的胳膊。温酒身体应激似的一僵,待反应过来,才慢慢卸了气力,放松下来,任由秦歌抱着手臂。

秦歌上上下下瞅着温酒,十分惊讶地“呀”了一声。

“师母,你长胖了。”顺便还轻轻捏了捏她胳膊上的软肉,笑得像只小耗子,一边说还一边冲林清晏直眨眼,“看来林老师把师母喂得很不错嘛。”

“咳咳,乱说什么,小孩子家家,口无遮拦。”林清晏耳根一热。

“我又没说错,你自己看呀!”说罢,还举着温酒的胳膊凑到林清晏眼前,非要他看。

温酒大囧,赶紧把手臂抽回来:“大概是最近宵夜吃的多了些,胖了也是正常事。”

一早上就这么被秦歌插科打诨地糊弄了过去,晏园里老远都能听见秦歌的声音,热闹得不像话。她向来也没个正形,抱着乌檀,一边玩着乌檀身上的肥肉,一边调侃那两个略显别扭的人。

乌檀满头黑线,绝望地挣扎了几下,见没人来救自己,也就十分生无可恋的团在秦歌怀里,任由她蹂躏。

“我今天是来送衣服的,差点忘了正事。”秦歌一骨碌从沙发上爬起来,抱着门口的木箱乐颠颠的放到他们跟前,“老太爷的寿宴,我保证绝对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压过师母的风头,看看,看看。”

下巴都快扬到天上去了,一副得意洋洋的模样。

那是一件仿襦裙款改良的月白色现代长裙,裙摆微蓬,裙边几只起舞的仙鹤,乌足红喙,每一根羽毛都丝丝分明,纹理精致如生。收腰,上半身薄纱笼罩,如云似雾,肩领横开,正显出那一对精致傲然的锁骨。

“这可是我压箱底的宝贝。”

温酒近来如秦歌所说,稍胖了些,恰好将这件衣裙撑了起来,越发合适,娇娇小小一只,净如月辉,气质更是空谷幽兰,蓦然绽放。

秦歌看得呆了,愣愣说了句:“我觉得爷爷这次肯定让我出师了。”

“果然是人靠衣服马靠鞍,我说小嫂子,平时看着灰扑扑的,这衣服一换上,立马跟变了个人似的,小歌儿的手艺见长啊!”

咋咋呼呼的声音从大门处传来,霍恺顶着满下巴的胡茬和两个青黑的黑眼圈,大摇大摆进了屋,一看愣像是纵欲过度,即将精尽人亡的模样。只是两只布满红血丝的眼睛却依旧亮得惊人,连带着整个精气神都涨了几分。

“那是当然,我的手艺可不是吹的。”被人一夸,秦歌越发得意,眉毛都高高扬了起来。

温酒被围观,着实有些尴尬和无奈,转身就要去换衣服,秦歌动作快,屁颠颠跟了上去,凑在她耳边说话。

而霍恺则是四肢发软地跟在林清晏身后进了书房,甫一进书房,就瘫在了沙发上:“我已经三天没好好休息了,就为了给你盯赵家。”

“有趣得很,你猜周宁绾要是知道林言钧染指了赵家那位小姐,会不会把你们林家闹得鸡飞狗跳?”

林清晏倒茶倒得一顿,有些惊讶:“赵昕?”

霍恺耸耸肩:“可不是,他赵家还真是……呵。”

嗤笑一声,人道虎毒尚且不食子,这把女儿往火坑里推,也不怕遭报应。

林清晏不知该怎么样描述这样的复杂,赵昕那个小丫头,太过无辜,也太可悲,生在这样的家里,这一步,且毁了她的半生。

“能力所及范围内,对赵昕多关照些,毕竟无辜。”他的眉眼就那样淡了下来。

“我知道,不过还是可惜了这么好的小丫头啊!林言钧太下作了,这事要告诉周宁绾吗?”霍恺半眯着眼,话说得轻描淡写,可心里却存着试探。

“那是他们之间的事,与我无关。宁绾也该自己学着长大了,吃了亏,才能长得了记性,若是撞了南墙都不回头,我又能说什么,随他们去吧。”

林清晏回忆起那个娇俏的小姑娘,心境早已不同从前。

人貌非昨日,蝉声似去年。

原来放下也不过是一念之间,爱上另一个人也不过是怦然一刻。

“啧,这么洒脱,看来温酒还真是魅力无限啊!想当年,你可是把周宁绾当眼珠子护着,如今倒是说放下就放下,我真该好好请温酒吃顿饭。”霍恺摸摸下巴,一脸高深莫测。

林清晏幽幽看他一眼,垂眸喝茶,老神在在。

“得,又不是请你,回头我自己约温酒去。”霍恺起身,伸了个懒腰,“先容老爷我去客房睡一觉,晚上在你家吃饭,我要吃桂花糖芋苗,让你家大厨给我做个大份。”

房门轻轻合上,窗外一阵秋风摇过,拉扯得树枝摇摇晃晃。山里的天气变得快,眨眼间飘来大团的乌云,还未来得急关上窗,秋雨瓢然而下,润湿了整片天幕。

茶汤有些发凉,泛起了苦味。

林老太爷寿辰前夕,林清晏准备了一座清代雍正年间被称为“雍正尊亲之宝”的寿山石卧象纽,寿山石质,卧象纽方形玺,汉文篆书,卧象雕刻细腻,身体各部位比例恰到好处,体态生动。象置宝瓶一侧,取“太平有象“之意。

这正是他近日来,费尽心思从一个海外收藏家手中辗转而得,用作寿礼再合适不过。

原本就没想过让温酒单独另准备一份寿礼,可她却在寿宴前三天突然跟林清晏提出要回曲白镇老宅一趟。

十分匆忙,连行李都没来得及收拾,只匆匆拿了林清晏的一套睡衣,上午刚和他提起要回去,下午两人就坐了飞机去苏市。

苏市正笼在一片迷蒙的秋雨里,凉气混杂着湿气从脚底蹿起。

刚落地,温酒就打了两个喷嚏,在晏园的日子过得太舒适,林清晏又把她照顾得极好,屋里总是保持着最舒适的温度,乍一冷,她有几分不适应,当真的被养成了一副娇骨头。

车早就在机场外面等着了,林清晏几乎是裹挟着温酒上了车,把她的两只手放在掌心煨着:“这样湿冷的地方,不适合你这种身子骨住,怕是每年秋冬都难熬。难怪陶医生说你体内寒气重,湿气也重,不行,回去还得让陶医生好好给你调理身体。”

“哪有那么严重,我在这里住了很多年也没见有什么不妥。”温酒倒是觉得无所谓,从前哪里还想过这么多。

到曲白镇的时候,已是暮色四合,温酒让司机把车停在镇子外面,然后同林清晏两个人走进了镇子。

路过街头刘家,正听见刘家阿姆在堂屋里教训小囡囡,说她糖吃太多,生了蛀牙,还不知道收敛。而小囡囡则是哭得大声,一边哭一边打着嗝。

刘家堂屋里还是老式的吊灯泡,昏昏黄黄的光晕从堂屋里沁出来,暖了屋前一片湿漉漉的青石板路。

再往里走,是李家、王家、吴家,都是一水南方的粉墙黛瓦。天井里泻下一地浅薄的月光,混合着家家户户暖色的灯影,好似一瞬从钢筋高铸的黑白世界进入了一个充满着烟火气息的凡尘,每一缕光都好像沾染着红尘的浮埃,静谧真实,桃源如是。

“这里还真是个难得一见的好地方,朴实无华,却能让人真正的宁静起来。”林清晏抬手推开温家挂锁的大门,古老的木门润润潮湿,触上去的一瞬,却好似穿过重重时光,感受到岁月的厚重与深沉。

“这是温姨找的地方,这里的一切都是她亲手布置的。”进屋开了灯,几个月不曾回来,白布上都积了一层厚厚的灰,温酒也没打扫,“我们晚上睡二楼,家里没有客房,我睡温姨的房间,你睡我的房间,拿了东西明天就回去,就不花时间打扫了。先上去休息吧。”

堂屋后面的楼梯通往二楼,并排两间小巧的卧室。

曲白镇的夜格外安静,比晏园更安静,没有鸟兽虫鸣,只有夜里缓缓的风声,和细软的微雨敲瓦。

林清晏却难得的失了眠,他睡在温酒的床上,被子里是熟悉的玉兰香,缥缥缈缈,将他整个笼罩起来。

点了灯起来,靠在床头环视这间卧室。

简单得不像一个女孩的房间,除去床和窗边的小塌,也就只有一方衣柜,和两个花几了,素净得不像话。

她便是在这样的屋子里度过每一个春秋,那方小塌,又还记得多少她年少时候远望的心事和故事。

与其说素净,不如荒凉来的更加合适。

原来这就是最真实的曾经的温酒,一房如一人,让他在这样的深夜里心疼得无以复加。

推门出去,站在隔壁卧室的门口,隔着薄薄的雕花木门,却能感受到温酒绵长沉静的睡意。他知道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好好的睡上一觉了,自从到了晏园,她的睡眠就一直时好时坏,总也难以安稳,而在这里,她似乎格外的安心,入睡也格外的快。

他就这样在门口守了半宿,不知是在守着她此刻的美梦,还是在守着她为数不多的一方宁静。